感情破裂
妻子提出离婚
3月15日,在南江县人民法院,一离婚诉讼案开庭,旁听席上坐着检察官、团县委、县妇联等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。原告贺晴(化名)向南江县人民法院提出与被告王烁(化名)离婚,婚生女丽丽由原告贺晴抚养,婚生子浩浩由被告王烁抚养。“南江县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依法适用简易程序,公开开庭审理这一案件。”南江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吴俐俊说。被告席上坐着的男子名叫王烁。如今,妻子提出要跟他离婚。“原、被告由于婚前了解甚少,婚后一直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,双方由于性格差异大,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纠纷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被告的诸多恶习逐渐暴露,被告根本不履行丈夫义务,在家庭中极不负责。夫妻感情已名存实亡,彻底破裂,且无复合的可能。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,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原告提出离婚。”原告方委托代理人称。对此,被告王烁没有过多的辩驳。调解夫妻无正当职业
孩子由谁抚养?
在随后提出的子女抚养问题上,双方产生了分歧:贺晴同意抚养大女儿丽丽,但对婚生子浩浩坚决不抚养。而王烁则申请小孩都由贺晴抚养。在南江县城某小区,南江县人民法院的法官见到了健康活泼的浩浩。浩浩今年快满三岁了,目前跟爷爷生活在一起。浩浩的爷爷今年已经71岁了,患有糖尿病、高血压。而浩浩活泼好动,爷爷照顾他明显体力不支。“假如离婚,孩子判给王烁,王烁不管,又甩给我,我也无能为力。”提起家里现在的情况,浩浩的爷爷悲从中来,虽然孙女丽丽和孙子浩浩是儿子儿媳所生,但儿子儿媳无正当职业,孙子孙女一直由他和老伴在抚养。“儿子儿媳都在外面,老两口原来在家还经营着小生意,把两个娃娃带得很好。”浩浩的爷爷所在社区主任称,浩浩的爷爷每月可领两三千元退休金,为了给孙子孙女更好的生活和学习条件,浩浩的奶奶以前经营着一家小餐馆,起早贪黑地挣钱。不幸的是,去年8月,浩浩的奶奶被检查出患了胃癌,而且癌细胞扩散得很快,去年10月就去世了。据王烁介绍,他曾经做过生意,可自从沾上毒品后,便醉生梦死,终日颓废。渐渐地,他无心打理生意,家中的积蓄也越来越少。后来,他几次进戒毒所进行强制戒毒,无暇顾及子女。在此期间,贺晴对这个家也不闻不问。所有的重担都压在了两位老人身上。在浩浩的外公外婆家,提起往事,贺晴含着泪说:“自己现在暂居娘家,实在没有能力将两个孩子都带在身边。”为了打破僵局,南江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吴俐俊将案件的重要性进行了重申:“你们如果拿了判决书,不管任何一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,都是要负刑事责任的。”的确,一判了之易,解决矛盾难。经调解,浩浩的外公终于有些松口了:“我们可以抚养,但要将浩浩爷爷现在居住的住房过户到浩浩名下。”面对浩浩外公提出的要求,吴俐俊解释道:“从法律上讲,这个房子的购房户主是浩浩爷爷,王烁和贺晴没有房屋产权。因此,这套房子和这个案子是没有关系的。我们只能通过调解的方式,看是否能征得浩浩爷爷的同意。”经调解,浩浩爷爷不同意将房屋产权过户。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7月22日,南江县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,综合各方因素研判后,终于作出了判决:驳回原告贺晴的诉讼请求。“这个案子简单来讲,作为母亲但凡有一点爱心,愿意把两个娃儿拉到自己身边来,不管有多大的困难,在当今物质条件丰富,社会救助体系完善,全社会都关心未成年人的前提下,我相信是有办法的。”吴俐俊说。“法院这样判决其实目的只有一个,希望两个娃娃在健康的环境下成长。困难是一时的,妇联能帮助到的,我们会尽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一家。”南江县妇联干部王琳在此案判决后表示。(实习记者刘书豪文/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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